第274章 搭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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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今日的李夫人仍然穿着旗袍,宝蓝色,绣着同色系的暗纹,头上是一整幅头面,耳坠上的流苏闪闪发光。她高昂着头,像只在争斗的母鸡,似乎只有这样,才能让她显得胜我一筹。

    可她不知道的是,我和她之间从来不存在竞争关系,一切都是她自以为是的猜想,只是可惜了李木,要被这种人控制一生。

    刚刚一直和教授穿梭在众人之间,并未注意到她也在场。现在见到了,我只觉得烦躁。

    京都这么大,怎么偶遇会这么的容易!

    世界还是小啊

    嚣张的李夫人显然也认出我了,高傲的站在一群中年妇人之间,深沉的看着我,有防备,有抵触,也有点--惊讶。

    只是不论她有什么想法,也与我无关,压根就不想搭理她,索性目光从她身上掠过,装作没看到她。

    听说,最有力的反击就是无视。

    这次,我要把她无视到底。

    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她总不能自悔形象的冲上来与我干架吧,我才不怕她。

    终于,教授慈悲的放我自由行动,自己则去楼上的包间见贵客。

    走了差不多一小时,这对于一年也穿不上几次高跟鞋的人来说,无异于折磨。

    教授前脚离开,我便找了个角落坐下,把鞋脱下来拯救我痛到怀疑人生的脚。结果发现脚踝后边位置的丝袜已经被磨破的血水染透,粘在伤口上,稍一动就疼得要命。

    这么重要的场合总不能失礼早退,只好用手扇风给伤口降温,小声的低咒该死的鞋。

    不知是谁噗的一声笑惊动了我,心里一惊,惊愤交加的连忙把鞋子穿回脚上。伤口碰到鞋后跟的时候,那痛意简直不要太销魂。

    咬着牙忍住了,没有哼出来。

    旁边突然伸过来一个白色的盒子,盒盖上印着香水玫瑰,还带着淡淡的香气。

    我愕然的抬起头,一张笑意吟吟的脸闯入眼帘,柔软的发丝盖住额头,双目狭长,褐色瞳仁里含着淡淡的揶揄,声音清亮,像山间欢快的溪水在流动,“第一次见你这样的名媛,挺有趣。脚受伤了吗?喏,送你。”

    他把盒子又往前送了送,差点碰到我鼻子尖,我不得不往后边闪了闪。

    这位不请自来,究竟有何用意。

    我在记忆的角落里搜索一遍,没有过这个人存在的印象。

    他对我来说,是个真正的陌生人。

    他突兀的来找我又送我礼物是何目的?搭讪?

    我环顾了一下现场,确实有好几对男女正在不太自在的交流,很有可能就是这种初次见面的搭设的结果。

    对于外貌,我是有自信的,不仅个子甩下在场百分之九十的女性,便是容貌,有我基因出色的爸妈,不敢说倾国倾城,但绝对称得上美丽。

    难道这就是总裁文里遇着美色就要盯上来的富家公子哥儿?我这一身清汤寡水的,哪儿入了他的眼了?我改还不成吗。

    细细的观察又似乎并不是,他的眼睛太过清澈干净,连笑容都是纯粹的,除了揶揄,没有一点点贪婪和欲望。

    见我防备很重的看他,他扯唇笑开了,没有开口,用眼神示意我接着。

    我看了他手里的那个盒子上的LOGO,是国外的一个女鞋牌子,售价五位数起,听说曾有双镶真钻的水晶鞋,在国际拍卖货上被某位富商六百万美元带走,至于后来穿在谁的脚上,却不得而知。

    看眼前这位的穿着,还有盒子的精致程度,里边装的鞋价格应该不止五位数。

    所谓无功不受禄,我与他素不相识,上来就给我整糖衣炮弹,让我不得不多想,不得不防备。

    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,更不会有那么好心的人花六位数的钱只为解救我此时的窘况。

    脚确实够疼,我也确实需要一双舒适的鞋。但,不是以这种方式。

    纵是雪中送碳,也得看前来的人是谁,不然会引火烧身的。

    想到这,我礼貌的浅笑一下,顺手把落下来的一绺头发整理到耳后,“谢谢先生,我不需要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你的脚明明受伤,为什么不肯接受我的帮助?能舒服,为什么要选择忍受?”男人挑高眉梢,眼里的玩味更加深刻,似乎还多了几分的探究。

    他在研究我?为什么?

    他固执的伸着手,并不断的往我的方向送过来。为了保持礼貌距离,我不得不接连退了两步。

    “这是我特地拿过来送给你的,别的女孩子想要都没有这个福气呢。”他扬了扬下颌。

    这个动作在我看来,很有点不接着就是不识抬举的意思。

    和他们这些人相比,我确实穷得可怕,但这不意味着就要受他们的羞辱。

    他们有他们的世界,我有我的人生,谁都喜欢好东西,可来路不明的我不稀罕。尤其当为了一样东西,不得不放弃一些坚持的时候,我宁可不要。

    从我懂事时起妈妈就告诉我,想要什么都要靠自己的努力,而不是不劳而获。因为,所有的不劳而获,都是别人设下的陷阱。

    所以,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带着一身傲骨,可以穷,但不会为了摆脱穷而卑微。

    这个人的做法很准确的触到了我的逆鳞。

    我是个简单到喜怒都会形于色的人,这几年在外边读书见识不少人性,性格有所收敛,但骨子里的东西还是没有变。

    不喜欢被陌生人调侃,我收起笑容,眸光中凝聚冷意,连声音都冷漠而疏离,“我不认得你,你送我这个东西的理由我也不想知道。我能告诉你的是,请收回,我不需要。还有,我想休息一下,请不要打扰我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脚不疼吗?何必拒绝别人的好意?”年轻男人纠缠着不肯离开。

    “好意来历不明,未来要承受的疼很可能超越今天的脚疼。”

    说完,我转身提步离开。

    “好啦好啦,不逗你啦,还真生气啊。”他扯住我的手腕,自己转到我前面,绽唇笑了,“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金鑫。我爸知道你脚受伤,特地叫我送过来的。”

    金鑫,他是教授的儿子?

    我退开他的范围,上下打量他,长得白白嫩嫩的,除了性子里的小恶劣,完全就是个未成年的孩子。

    下意识的抬头,看到教授端着杯酒站在二楼的某扇窗前,给我微微点头。

    我不觉窘迫的舔舔唇,哂然的转过头。

    刚刚显然是我过于紧张,让人看笑话了。

    这臭小子也是,干嘛不早说啊,害我把他当成前来搭讪的坏人,好丢人。